变味的中国特色慈善

在本尼迪克特的著作《菊与刀》中,他诉说了一点,日本文化中“恩”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。这里的恩,放在中国文化里可以分化为孝,礼,义,仁等。但是无论如何引申,受了“恩”,就是要报恩。这点却没有任何变化。

知恩图报,也是传统文化教育中经常引用的一点。如果被别人施之以恩,那就要想办法回报。这样的事情,小到朋友礼遇之恩,大到父母养育之恩。总之,受之于恩就要回报与人。可是,这里的回报却是要回报与施恩之人。

但是,在大洋彼岸的另一端,却没有传统文化中恩的这一部分。为人处事之间不受之余“恩”的禁锢。人人生来平等,无所谓阶级种族差异之分。父母虽授予养育,但是却是为了传承。是自然的法则。没有恩在其中作祟,自然也就没有了为了回报而求子女依附在父母权威下,听长辈命令,定期打扰长辈的个人生活这样的事情。也没有了收受礼物,就非要欠之人情这样的说法。更不会拼命想办法回礼了。

正是彼此不同的价值观。使得其在慈善一词的解释上,也不为相同。

国人的慈善,大多要求有潜质之人。比如成绩优秀的贫困生,听话的孤儿等。只求将来可以回报给施恩人。而那些国家的人,却只要求给予。任何需要赠与的人,只要听到那样的声音,就给予帮助。而不管,被赠与者是何人,何事。更不会故意透露自己是在施舍来抬高身价。

前者的价值观,我们生来就有。后者的价值观,屡屡见公开传播。但效果看似并不佳。比如这里就有两篇案例。宣传这种施与人,便是施。无求它意。一篇是关于取消贫困大学生资助事件一篇是关于施受。

其实,说那些国家的人不求报恩的说法并不恰当。因为慈善这种行为本身在宣传的过程中,就加入了互利的性质。正是他不求对象,所以任何人都可在慈善中受益。所以他的恩,是回报与整个社会,而且,正是因为慈善的出发点是考虑到受赠者面临着特殊的阶段,不具有回报能力。才具备无偿性的。所以这种受赠才不会变成一种债务。

而中国的慈善,在传统观念的“迁移”下更多的演变成了一种债务。一种一定要回报赠者的债务。这样就偏离了慈善的本质。把慈善的无偿转变成了有偿。这样就极大的限制了慈善的范围。我们在挑选赠与对象,不再考虑他的需求,而是变成了一种假借慈善名义的长期投资,至于不具备收益的那些人,则被剔除了。

毕竟慈善是给予主导的行为。一些人收受了赠与,不回报的行为。受者不知道说谢谢,只是他社会品德的问题。不必上升到慈善本身缺陷的地位,与慈善也无关。

该讨论的,不该是怎么不回报那个问题。而是说,有能力摆脱贫困的那些人,为什么还在索求帮助。那些靠了慈善款走上大学路的学子们,都已经是具备基本劳动能力的人。大学的空余时间也足够其打一份适合的零工了。可是,还盲目的给予善款,这才是为什么他们把钱用的习以为常的原因了。

慈善是给予需要帮助的人帮助。让他们摆脱一些天生缺陷带来的不平等。虽然它讲究博爱,但是制度的完善却是无法避免的。找到合适的人,施或受。而现在国内慈善事业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此。募捐不是看需求多少,而是看募捐到多少。没有广泛的慈善,只有那些屏幕下一遍遍曝光的苍白个体。

变味的,不是那些无情的大学生,而是我们的慈善本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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