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海英的失败和伟大

在“孙海英负面评价同性恋”的事件上,我并不能保持一贯的中立态度来评论。因为很糟糕,我恰恰是他说的属于“犯罪”的那一类人。

孙海英作为一个公众人物,表达了属于他自己的一点私人见解。不幸的是,在这个热衷炒作的通俗娱乐圈里,这点再“平凡”不过的个人发言立刻变成了偏激,愚蠢和无理的卖座热点。各大网媒广泛转载传播,毕竟除去不可评论的政治化言论,没有比同性恋问题更能激起网友鲜明的“两面派”斗争了。

孙海英是一个缺乏同性恋观念的人,他出生的那个时代,同性恋甚至还属于一种疾病。所以他的这点言论其实并没有多少“弱智”。只是作为一个公众人物,在没有炒作需求的情况下,不应该对敏感话题过多牵涉。当然,也有另一可能,就是他一直理所当然的认为,同性恋是一种犯罪。那么,就像今天吃过饭了一样,他的那些言论也没有多少不妥了。只不过是记者们或许故意的“曲解”了他的本意。用不恰当的手法散布开来。

网友的反应莫过于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的争吵,再加上一些来自直人世界的少有的支持。同志世界中小有名气的李银河前辈,也不缺时机的写了一篇诉说孙海英同志缺乏教养言论的文章。当然,它把同性恋问题放到了社会和谐的地步。这只能说是过于超前的推进了同性恋运动。把极富争议的话题高调引发,对同性恋运动起到负面的影响。因为我们现在主要的问题是改变社会对同性恋的接受程度。而不是改变社会结构。过于急进的措施可能会影起异性恋者对同性恋群体的更多反感。毕竟,在社会歧视普遍存在时,谈群体的合法性或权利是不切实际的。

在同性恋问题上,社会常常保持着默许和反对两种声音。而后者则是同志们过于“悲哀”的直接原因。因为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。但是对于爱情的评价却直接否定了一个人。社会的眼神无法正常的去平视一个同性恋者,而不管他是否是一个善良的人,或是一个有价值的人。这种否定式的评价,给同性恋群体带来了强烈的自卑和压抑。随后这种自卑和压抑恰当的转换成了仇恨和自闭。前者爆发了强烈的自恋意识。用积极的行动换来异性恋社会的更多不解。后者则一步步走向了死亡。就像我假定30岁前没有恋爱,那么就去见上帝一样。新浪论坛上,这种逼人死亡的回复比比皆是。当然,网络削弱了人们言论控制,增长了发泄渠道之类的,就不是本文的话题了。

新浪的一个同志调查,给出了我们一点启示。由于这样的同志调查通常更吸引同志去投有利方票,所以我们漏过赞成票,直接看更具参考价值的反对票。2千多人说同志是变态,1千多人说同志恶心,近两千人说会和同志朋友立刻断交。近四千人说同志带坏青少年。还有近四千人拒绝同志结婚。

我们生来平等,这句话在中国同志身上并不奏效。因为我们生来是同志,(不讨论这句话是不是伪命题,因为我在知道同志这个词之前我就是一个同志了。所以基本排除后天因素)但我们并不平等。接不接受并不是重点,但是直接的反对却触动了一些人的内心深处。就像有人讨厌红玫瑰但不会拒绝鲜花店卖红玫瑰一样。现在的社会状态就是,有人在拒绝同志的存在,种种社会压力无形中把不赞同变成了明显的拒绝。这才是同志们最害怕出现的情况。

为了促使社会认定自己的存在,又必须给予一定宣传来避免歧视。但是宣传又加深了人们对同性恋族群的担忧。加剧了一些有关人口繁殖或社会伦理的影响。并以此为借口来反对同性恋族群。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。社会对同性恋的过于独立认定,(不是以更普遍的人的定义来看)使得这个群体的缺点和其他小众群体一样被无限放大。如同我们谴责一个异性恋者的私生活过于频繁,同时却要求把一个经常419的同志关进监狱。我们一边把同性恋群体分化出主流社会,一方面却用主流社会的观点来谴责同志们。如同我们赞同男女间的诸多体位,但是把同志间的交合当作变态行为。(顺便说一句,我也比较反感把屁股当成泄欲工具,可是,不然我们能怎么办呢?)

从其他国家的案例来说,同性恋运动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。甚至充斥着血的失败。但是,人毕竟要活着。为了自我的生存,总要付出努力。而我们只需要一个较为“安全”的社会环境。可以顺当的恋爱。确立社会关系,稳固彼此地位。如果可能,收养一个可爱的孩子。当然,不用担心孩子因此变成了同性恋,如果环境有影响的话,这个社会早就没有同性恋了。在中国,没有谁是在 同性恋的环境下长大的。

孙海英的言论虽然负面,但他毕竟给了同志们一个自我辩解的机会。给了社会一个认同的机会。只可惜的是,30岁前,我可能还是要和这个世界说再见。改变,并不是容易的事。

在中国,弱势群体的维权之路,一直是很艰辛的。

变味的中国特色慈善

在本尼迪克特的著作《菊与刀》中,他诉说了一点,日本文化中“恩”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。这里的恩,放在中国文化里可以分化为孝,礼,义,仁等。但是无论如何引申,受了“恩”,就是要报恩。这点却没有任何变化。

知恩图报,也是传统文化教育中经常引用的一点。如果被别人施之以恩,那就要想办法回报。这样的事情,小到朋友礼遇之恩,大到父母养育之恩。总之,受之于恩就要回报与人。可是,这里的回报却是要回报与施恩之人。

但是,在大洋彼岸的另一端,却没有传统文化中恩的这一部分。为人处事之间不受之余“恩”的禁锢。人人生来平等,无所谓阶级种族差异之分。父母虽授予养育,但是却是为了传承。是自然的法则。没有恩在其中作祟,自然也就没有了为了回报而求子女依附在父母权威下,听长辈命令,定期打扰长辈的个人生活这样的事情。也没有了收受礼物,就非要欠之人情这样的说法。更不会拼命想办法回礼了。

正是彼此不同的价值观。使得其在慈善一词的解释上,也不为相同。

国人的慈善,大多要求有潜质之人。比如成绩优秀的贫困生,听话的孤儿等。只求将来可以回报给施恩人。而那些国家的人,却只要求给予。任何需要赠与的人,只要听到那样的声音,就给予帮助。而不管,被赠与者是何人,何事。更不会故意透露自己是在施舍来抬高身价。

前者的价值观,我们生来就有。后者的价值观,屡屡见公开传播。但效果看似并不佳。比如这里就有两篇案例。宣传这种施与人,便是施。无求它意。一篇是关于取消贫困大学生资助事件一篇是关于施受。

其实,说那些国家的人不求报恩的说法并不恰当。因为慈善这种行为本身在宣传的过程中,就加入了互利的性质。正是他不求对象,所以任何人都可在慈善中受益。所以他的恩,是回报与整个社会,而且,正是因为慈善的出发点是考虑到受赠者面临着特殊的阶段,不具有回报能力。才具备无偿性的。所以这种受赠才不会变成一种债务。

而中国的慈善,在传统观念的“迁移”下更多的演变成了一种债务。一种一定要回报赠者的债务。这样就偏离了慈善的本质。把慈善的无偿转变成了有偿。这样就极大的限制了慈善的范围。我们在挑选赠与对象,不再考虑他的需求,而是变成了一种假借慈善名义的长期投资,至于不具备收益的那些人,则被剔除了。

毕竟慈善是给予主导的行为。一些人收受了赠与,不回报的行为。受者不知道说谢谢,只是他社会品德的问题。不必上升到慈善本身缺陷的地位,与慈善也无关。

该讨论的,不该是怎么不回报那个问题。而是说,有能力摆脱贫困的那些人,为什么还在索求帮助。那些靠了慈善款走上大学路的学子们,都已经是具备基本劳动能力的人。大学的空余时间也足够其打一份适合的零工了。可是,还盲目的给予善款,这才是为什么他们把钱用的习以为常的原因了。

慈善是给予需要帮助的人帮助。让他们摆脱一些天生缺陷带来的不平等。虽然它讲究博爱,但是制度的完善却是无法避免的。找到合适的人,施或受。而现在国内慈善事业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此。募捐不是看需求多少,而是看募捐到多少。没有广泛的慈善,只有那些屏幕下一遍遍曝光的苍白个体。

变味的,不是那些无情的大学生,而是我们的慈善本身。